毁坏、污损外国人登记证明书时,应申请更换。 有必要进行再交付时,请进行申请。 请在16岁时(自生日起 30天以内)、16岁以上者原则上在第5个生日(长住者・特别长住者为第7个生日)时,确认登记内容后提出外国人登记证明书的更新申请。
※必须有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和两张照片 (照片尺寸:长45mm、宽35mm、两张)